{{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17日衛授家字第 1150650710 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並促進兒少參與政府決策機制,衛生福利部特辦理中央兒少代表遴選。本府將自各界推薦名單中評選5名代表提送該部。
三、報名資格與遴選原則詳如附件。請貴校(中心)協助宣導,並適度評估及推薦關心兒少權益、具表達能力之兒少(含新住民子女、原住民、身心障礙或經濟弱勢等多元背景兒少)踴躍報名。
四、請於115年7月24日前,將報名表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或紙本)送至本府社會處青少年中心(承辦人:張社工,電話:08-7366066*21,電子信箱:a252209@oa.pthg.gov.tw),以利後續審查與提報作業。
五、檢附「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與報名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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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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