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童軍會(113)屏童理字第113047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地點: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至30日(星期六) 假本縣琉鄉等地辦理(如附實施計畫)。
三、參加人員以113年已辦理童軍三項登記之各級童軍團所屬服 務員及帶隊老師為優先。
四、參加本項活動之人員於活動期間請予公(差)假登記,並於 活動結束後二年內給予補休一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非 縣屬學校建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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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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