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12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國中、高中(職)二年級、三年級在校生,符合「僑務委 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 111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 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二、繳交資料:
(一)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 111學年度成績單,於9/4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生須提供i僑卡卡號及電子郵件,並以紙本或線 上簽署數位證書授權書(網址:https://fastsign.changingtec.com/r/reurl/11208100611/cv6RvMr),俾 製發獎狀。
{{ $t('FEZ003')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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