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112年5月23日院台廳行一字第1120300588號函辦理。
二、司法院為因應行政訴訟法修正及新制制度自112年8月15日起施行,避免因惡意起訴或不當或其他濫用訴訟程序之目的或有重大過失,及事實上或法律上之主張欠缺合理依據,及濫訴處理與處罰規定;及為使行政訴訟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文書證據傳送於行政法院,以簡省行政訴訟程序及往來文書時間與效力,製作
本宣導資料。
三、相關宣導流程圖電子檔並建置於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首頁/業務綜覽/行政訴訟/宣導文宣頁面,請貴機關單位自行下載運用,作為辦理行政訴訟作業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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