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申請對象:
(一)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二)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三)其他表現條件:在校品格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及在校學習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70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 國三及小一新生可不檢附成績證明)
獎助學金金額:國中在校生為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4,000元。
備註:本縣補助名額為國小60名、國中35名,需經審核通過
獎學金辦法請參看附件
符合資格有意提出者,請填寫好附件表格2,於9/19(一)前繳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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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9-08
{{ $t('FEZ004')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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