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本計畫服務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理期間內)、教保服務人員及校長。
●服務項目包含:
(一)心靈成長課程。
(二)專業諮詢服務。
(三)個別諮商輔導(採預約制)。
(四)團體諮商輔導及工作坊。
(五)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
●個別諮商輔導免費服務每人每年以3次為原則,經評估得增加至6次,相關服務均依計畫規定辦理。
●本案相關課程及服務資訊,亦將公告於國立屏東大學社區諮商中心迎曦心理諮商所網站,請協助轉知所屬人員並鼓勵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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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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