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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中正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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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民中學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

{{ $t('FEZ001') }} 施虹名

{{ $t('FEZ002') }} 學務處|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請下載參閱
請有意報名同學於4月10前到體育組登記

網路線上報名日期自 1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4 年 5 月 2 日(星期 五)下午 5 時止,郵寄報名表件時間自 11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5 月 5 日(星 期一)(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學生於期限內向原肄(畢)業學校提出申請,繳交報名資料, 由學校彙整該校學生報名資料後於網路線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並不得異議。

 

術科檢定考生注意事項

 (一) 為辦理 114 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術科檢定成立術 科檢定委員會。 

(二) 檢定對象:以甄試方式升學者,其取得之運動成績係參加賽會種類或項目屬賽會競賽 規程規定之團體競賽者,應參加專長術科檢定(傷病之考生均仍依檢定辦法參加檢定 考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後檢定,亦不得改變檢定內容,凡未參加術科檢定者, 視同自願放棄,不予分發)。但具有相同運動種類國家代表隊證明或參加個人賽符合甄 試資格者,免參加術科檢定。

 (三) 依據本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術科檢定之運動種類:籃球、排球、網球、軟式網球、 羽球、棒球、壘球、桌球、足球、橄欖球、合球、手球、木球、曲棍球、槌球、劍道、 水球、直排輪曲棍球、有氧競技體操、巧固球、拳球、輕艇水球、滾球、飛盤、卡巴 迪、藤球、沙灘手球、慢速壘球、室內曲棍球、五人制足球、3 對 3 籃球,共 31 種運 動種類,考生必須通過術科檢定始得以分發,惟仍視各校提供需求名額與報名實際情 形,並由本委員會修正公告之。 

(四) 術科檢定訂於 114 年 6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起,於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 16 號)各運動種類檢定場地舉行,參加檢定者務請攜帶准考 證、身分證明文件在各檢定場地集合報到(術科檢定場地將於 6 月 5 日本試務網站公 告)。 

(五) 考生報到時間:114 年 6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起開始唱名,凡唱名三次不 到者視同放棄,取消術科檢定資格。

 (六) 檢定辦法:檢定之團體競賽運動種類名稱及檢定辦法另定,並於考試當天宣讀檢定辦 法及張貼於檢定場地。 

(七) 術科檢定未通過者,不予分發學校。術科檢定結果於 114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本試 務網站公告(網址:https://lulu.ntus.edu.tw),並於寄發各考生成績時一併通知。

 (八) 如遇雨天檢定地點與時間由術科檢定委員會公告之。

 (九) 考生需將術科檢定委員會所製發之號碼布(即准考證號碼,於術科考試時發放)用線 或安全別針縫掛於胸前或背後,或穿術科檢定委員會所備之號碼衣,以資識別。

 (十) 考生需注意術科檢定人員說明報告之事項,並遵守各項檢定的規定,如違反規定即取 消檢定資格,如有疑問應即於說明時提出發問,開始檢定時即不得再發問。

 (十一) 為避免影響試務秩序,陪考人於指定地點休息。

 (十二) 考生未徵得檢定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離開檢定場地,否則取消其檢定資格。

 (十三) 各運動種類考生於檢定時應穿著該運動種類正式比賽服裝並自行準備所需各項配備。 1. 甄試棒、壘球考生,請自行準備球棒、捕手護具、手套、釘鞋。 2. 甄試桌球、網球、軟網、羽球、曲棍球、木球、滾球考生,請自備球拍、球棍、球 桿(守門員請自備護具)、國際認證之競賽用球。 3. 甄試劍道考生,請自備竹劍、劍道護具裝備。 4. 各甄試考生請準備室內用運動鞋以備雨天於室內進行檢定。

 (十四) 考生應隨身攜帶准考證,以備檢驗員核對身分,如有冒名頂替者即取消檢定資格。

 (十五) 考生應詳細閱讀本注意事項,並確實遵守。 

(十六) 如遇颱風、地震、洪水等重大天然災害、傳染病流行或其他重大事故,得依本委員 會決議,或經本委員會與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會商後,另依相關規定發布緊急措施或 延期考試,考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十七) 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由本委員會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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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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