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童軍會112年4月26日(112)屏童理字第112026號函辦理。
二、活動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112年7月1日、2日(星期六、日)。
(二)第二階段:112年7月15日、16日(星期六、日)。
(三)活動地點:本縣屏東市民和國小。
(四)活動時間:每日自上午8時起至下午8時30分止。
三、參加人員:
(一)本縣各級學校教師或代理(課)老師、童軍團服務員及學校志工,未受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者。
(二)各校童軍社團指導教師、志工、家長及對童軍教育推動有興趣之人士,經由各校(童軍團)推薦者。
四、為維護參加人員活動期間之安全性,擬定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內容,擇要臚述如下:
(一)防疫宣導內容:
1、請民眾注意環境清消、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如有發燒、咳嗽等類流感症狀戴口罩及生病在家休息等措施。
2、流感流行期間,民眾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等危險徵兆,請儘速就醫,以降低併發重症的風險,尤其若是自身及親友為65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人及孕婦等流感高危險群,應特別留意健康狀況。
3、全國COVID-19疫情併發症及死亡個案多具慢性病史及未接種滿3劑疫苗,請長者等併發症高風險族群疫苗接種與及早用藥,並持續監測防疫措施鬆綁後對疫情影響及變異株變化。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改降第4類,COVID-19疫苗亦自5月1日起回歸常態化持續提供民眾接種。
(二)應變機制:倘有發燒超過37.5度或有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應於活動前主動向承辦單位報告,並採取適當防護措並自行就醫治療。
(三)防疫設施及防護用品準備:1、主辦單位於活動前一律配合於上車前測量額溫或耳溫(需紀錄)。若額溫超過37.5度、耳溫超過38度者,不能參與活動者,請自行就醫。
2、活動現場須提供酒精或消毒水供參加人員使用,活動現場及設施於活動前及活動後皆應清消。
3、主辦單位於現場須準備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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