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據教育部110年11月10日臺教社(一)字第1100153478號函及屏東縣童軍會110年11月1日(110)屏童理字第110045號函辦理。
二、該會訂於110年12月18日、19日(星期六、日)假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等地辦理旨揭活動,同意參加人員及帶隊老師公假登記,並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補休2日(非縣屬學校建請比照辦理),課務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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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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