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0年7月14日屏府社政字第11027383900號函辦理。
二、近年來,志願服務因應社會經濟發展趨勢,產生各種不同服務型態。為推動多元志願服務參與、規劃,及鼓勵本縣
多元志願服務發展、激勵及強化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除獎勵本縣各領域服務績優志工,增加獎勵優良家庭志工、高
齡團體服務參與,本年度獎勵項目如下:
(一)個人志願服務獎(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及特別獎)。
(二)家庭志工獎。
(三)耆銀團隊獎。
三、上開獎項申請方式、評定標準及規定詳如簡章說明,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志工及團隊踴躍申請;填具申請表件
後,應由各校審查並彙整造冊(名冊電子檔請寄至Email:a251781@oa.pthg.gov.tw;檔名請註明「校名-屏東
縣志願服務獎勵」)於110年9月30日前函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四、為利於服務時數之統計,本(110)年度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五、請務必查填志工「英文姓名」,建議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音相同,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
業使用。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請逕依中英拼音翻譯。
六、檢附旨揭獎勵申請規定簡章1份,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請逕至「屏東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https://www.
pthg.gov.tw/ptvols/Default.aspx)-下載專區-志願服務各項獎勵-屏東縣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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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07
{{ $t('FEZ004')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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