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法務部113年12月3日法律字第11303515200號函辦 理。
二、法務部為促進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正確適用政府資訊公開 法,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 參與,前已編製「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小幫手」宣導教 材,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s://gov.tw/MCa)。
三、又為便利各機關得運用前揭教材,持續宣導政府資訊公開 法,法務部編製「政府資訊公開法實用簡報」,得與教材 相互參照運用。旨揭宣導教材之電子檔置於法務部全球資 訊網/法治視窗/法律資源/政府資訊公開項下(網址: https://gov.tw/NAL)。
四、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請協助刊登於貴機關之官網或公告 欄,並轉知所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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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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