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屏東縣115年度青年防災士培訓計畫
(屏東縣國/高中專班)
一、 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
(二)內政部113年9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31604415號令「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
理要點」。
二、 培訓目的:
本防災士培訓課程,係為強化學生對於校園及生活防救災工作之認知,進而
提升自我防救災能力,透過課程培訓,進而瞭解如何將培訓所學運用於生活上,
可以帶給家人朋友新的防救災資訊,亦可協助學校進行平時防災宣導等作業,成
為校園防災的新力量。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三) 培訓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四)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屏東縣防災士協會。
(五) 承辦單位: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四、 培訓日期:115年5月8日(星期五)、115年5月9日(星期六)。
※須完成2日完整課程,研習時數共15小時,含考試1小時。
五、 培訓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活動中心(900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
號)。
六、 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屏東縣立高中/國中學生,培訓人數100位。
七、 課程及考試規定︰
(一)參與防災士培訓學員應完成為期2日學科及術科操作訓練課程,完成課
程後,依規定進行學科及術科測驗。
(二)學科測驗須達60分以上始為及格,未達60分者須於1年內補測,補測分數
須達70分以上。
(三)急救訓練課程術科測驗須通過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
作及止血、包紮與固定操作,任一項目不合格者,視為不通過,須於1年
內補測,補測未及格者,則須重新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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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培訓費用:
本課程培訓費用每人 2,500 元,含課程、講義、測驗、認證及餐費,由屏
東縣政府全額補助辦理。
九、 報名方式:
(一) 報名資訊︰填寫報名表並於115年4月30日(四)下午2時前以電子郵件回
傳(電子信箱:a330175@oa.pthg.gov.tw)承辦人杜祝秀彙辦。報名
截止日期前或額滿為止(每班以100人為限,額滿停止報名)。
(二)完成報名後,依報名資料以 E-MAIL 通知報名結果。
(三)資料繳交:
1. 參與培訓學員請於報到時,攜帶1張1吋正面照片及身份證,以提供
製作防災士證照及核對個人資料使用,工作人員核對完畢後,1吋正
面照片及身分證立即發還學員。
2. 聯絡人︰黃專員/吳專員08-7703202轉7795、7796。
十、 經費:
本項研習活動經費款由政府相關單位補助支應。
十一、 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者務必確認2日課程皆可全程參與,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合格,始
能取得防災士資格。
(二)本培訓課程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請自理;為提倡環保,請參與培訓學
員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三)機構培訓之防災士不得以防災士名義,主動向受服務者要求任何財物之
報償或擅自對外招攬圖利;違反者,視情節輕重提報內政部,以撤銷或
廢止其防災士資格。
十二、 核予參與培訓學員公假登記。
十三、 為尊重講師著作權,本課程禁止錄音、錄影及視訊。
十四、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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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培訓課程表
第1日課程(5/8星期五)大同高中活動中心
時間(分鐘) 課程名稱 講師
08:00~08:30 報到
08:30 ~ 09:20 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 屏東科技大學
吳靜怡專員
09:20~09:30 休息時間
09:30 ~ 11:00
(11:00~11:10休息)
11:10 ~ 12:00
社區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
屏東縣東寧國小
劉富連 校長
12:00~12:30 午餐及休息時間
12:30~14:00
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
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情境練習)
高雄市消防局
陳詣洲分隊長
14:00~14:10 休息時間
14:10~15:00 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 高雄市水利局
王大維 科長
15:00~15:10 休息時間
15:10~16:00 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 高雄市水利局
王大維 科長
第2日課程(5/9星期六)大同高中活動中心
時間(分鐘) 課程名稱 講師
09:00~09:30 報到
09:30 ~ 10:20 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林建宏 社工督導
10:20~10:30 休息時間
10:30 ~ 11:20 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 屏東科技大學
吳靜怡專員
11:20~12:30 午餐及休息時間
12:30 ~ 14:00
(14:00~14:10休屏東縣115年度青年防災士培訓計畫
(屏東縣國/高中專班)
一、 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
(二)內政部113年9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31604415號令「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
理要點」。
二、 培訓目的:
本防災士培訓課程,係為強化學生對於校園及生活防救災工作之認知,進而
提升自我防救災能力,透過課程培訓,進而瞭解如何將培訓所學運用於生活上,
可以帶給家人朋友新的防救災資訊,亦可協助學校進行平時防災宣導等作業,成
為校園防災的新力量。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三) 培訓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四)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屏東縣防災士協會。
(五) 承辦單位: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四、 培訓日期:115年5月8日(星期五)、115年5月9日(星期六)。
※須完成2日完整課程,研習時數共15小時,含考試1小時。
五、 培訓地點: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活動中心(900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
號)。
六、 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屏東縣立高中/國中學生,培訓人數100位。
七、 課程及考試規定︰
(一)參與防災士培訓學員應完成為期2日學科及術科操作訓練課程,完成課
程後,依規定進行學科及術科測驗。
(二)學科測驗須達60分以上始為及格,未達60分者須於1年內補測,補測分數
須達70分以上。
(三)急救訓練課程術科測驗須通過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
作及止血、包紮與固定操作,任一項目不合格者,視為不通過,須於1年
內補測,補測未及格者,則須重新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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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培訓費用:
本課程培訓費用每人 2,500 元,含課程、講義、測驗、認證及餐費,由屏
東縣政府全額補助辦理。
九、 報名方式:
(一) 報名資訊︰填寫報名表並於115年4月30日(四)下午2時前以電子郵件回
傳(電子信箱:a330175@oa.pthg.gov.tw)承辦人杜祝秀彙辦。報名
截止日期前或額滿為止(每班以100人為限,額滿停止報名)。
(二)完成報名後,依報名資料以 E-MAIL 通知報名結果。
(三)資料繳交:
1. 參與培訓學員請於報到時,攜帶1張1吋正面照片及身份證,以提供
製作防災士證照及核對個人資料使用,工作人員核對完畢後,1吋正
面照片及身分證立即發還學員。
2. 聯絡人︰黃專員/吳專員08-7703202轉7795、7796。
十、 經費:
本項研習活動經費款由政府相關單位補助支應。
十一、 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者務必確認2日課程皆可全程參與,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合格,始
能取得防災士資格。
(二)本培訓課程提供午餐,交通及住宿請自理;為提倡環保,請參與培訓學
員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三)機構培訓之防災士不得以防災士名義,主動向受服務者要求任何財物之
報償或擅自對外招攬圖利;違反者,視情節輕重提報內政部,以撤銷或
廢止其防災士資格。
十二、 核予參與培訓學員公假登記。
十三、 為尊重講師著作權,本課程禁止錄音、錄影及視訊。
十四、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得隨時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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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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