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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立中正國中110學年度推動本土語言教育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一)文化部民國108年1月9日頒布之「國家語言發展法」。
(二)教育部107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2943B號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三)教育部民國107年6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56473B號修正「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
(四)教育部民國101年11月1日臺語字第1010196705C號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實施目標:
(一)開設本土語文課程能符合「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二)本土語文師資能符合「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之規定。
(三)推動臺灣母語日計畫之實施成效。
三、實施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四、實施原則
(一)融入日常生活中,力求自然母語交談。
(二)透過教學設計和活動舉辦讓學生認識本土語言與文化,學習尊重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差異。
(三)佈置校園教室學習情境,讓學生在自然氛圍下說母語。
(四)培養學生有效應用本土語文,從中思考、理解、推理、協調、討論、欣賞、創作與解決問題。
五、實施時間:訂於每週三為全校母語日。
六、實施內容
(一)成立「本土語言教育推動小組」。
(二)依學生選課意願,規劃每週三之本土語言課程。
(三)開設本土語言社團。
(四)培訓學生參加各項本土相關之學藝競賽。
(五)成立歌謠舞語社,讓學生了解自己文化發展的脈絡。
(六)設計文化課程活動,讓學生親近、了解自己的文化。
(七)推動學生參加本土語言的認證。
(八)建置本校本土教育圖書。
(九)建置本校本土教育資源網頁。
(十)建置充實本校本土語言學習環境。
五、經費來源: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六、預期效益:
(一)經由本計畫的實施,引導全校師生能自然的以本土語言來表達。
(二)透過系列活動實施,使得全校師生能在生活中很習慣且自然的運用本土語言
七、本計畫經本土語言教育推動小組研擬通過後,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屏東縣立中正國中110學年度本土語言教育推動小組
職稱 | 姓名 | 工作職掌 |
校長 | 劉瑞富 | 督導與考核本小組相關事宜。 |
教務主任 | 陳寶祥 | 指揮、策劃本小組相關事宜。 |
學務主任 | 許世展 | 協助推動本土教育相關事宜 |
總務主任 | 藍惠敏 | 協助各項行政辦理事務、經費核銷事務。 |
教學組長 | 陳素琴 | 規劃並推展各項活動、彙整並檢討成果報告 |
設備組長 | 高超俊 | 設備器材採購事宜。 |
訓育組長 | 趙伶翎 | 配合辦理校內本土社團推動。 |
族語專職老師 | 高惠珍 | 配合族語課程、教學或教材研發 協助原住民族語學習課程開設,開列教材需求供教學組請購。 |
協助行政 | 徐明霞 | 執行各項教學相關認證、競賽與活動。 協助本土語言學習課程開設,開列教材需求供教學組請購。 |
協助行政 | 鄧斐文 | 辦理本土語言各項圖書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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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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